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连续5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连续3年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连续5年开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收到了良好执法效果。
与此同时,我国版权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体系基本建立。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代表的集软件和一般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版权质押登记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全国软件和一般作品登记量分别由2006年的2.3万余件和15.2万余件,上升到2010年的8.1万余件和37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