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百强企业富力地产在杭州陷入一场商标侵权纠纷。杭州西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西溪公司)认为杭州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富力公司)在楼盘名称中突出使用“悦居”字样,侵犯了西溪公司的“悦居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富力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富力公司停止侵权、赔偿西溪公司经济损失并登报消除影响。
据了解,西溪公司隶属于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主营高端综合性物业开发,其开发的西溪天堂是一项旅游综合体项目。富力公司则隶属于在地产界号称“华南五虎”之一的广州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入杭未满一年的富力公司在杭州西溪湿地公园旁开发的“富力·西溪悦居”开盘销售。而在西溪湿地公园的另一侧,已有一个名为“悦居”楼盘,且该楼盘拥有使用在不动产管理等服务上的“悦居”注册商标专用权。
隔着西溪湿地公园,与“富力·西溪悦居”遥遥相望的是由西溪公司开发的“西溪天堂·悦居”。据该公司介绍,“西溪天堂·悦居”第一期在2009年12月开盘,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3.75万元,创当时杭州酒店式公寓新高。
据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2010年9月,西溪公司申请注册第8667405号“悦居及图”商标,次年10月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于保险咨询、贵重物品存放、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管理、公寓管理、住所(公寓)、代管产业等第36类服务上。
据西溪公司介绍,“西溪天堂·悦居”最初计划采用“悦府”标识,但其他企业开发的楼盘在先使用了“悦府”文字。出于对商标权益的尊重,同时也为确保品牌的宣传,该公司遂决定使用“悦居”。
西溪公司认为,富力公司在其开发的楼盘名称和相关宣传中突出使用“悦居”字样,造成消费者的混淆,甚至有以“西溪天堂·悦居”为目标的看房者被误带往“富力·西溪悦居”,富力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西溪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在律师函中,西溪公司要求富力公司停止使用“悦居”字样,并在杭州的主流媒体上登载申明以消除对西溪公司的影响。
目前,西溪公司已收到来自富力公司的回函。回函中,富力公司质疑西溪公司的“悦居”商标称,“悦居”应为“快乐居住”的意思,属于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功能,作为商标使用缺乏显著性。
富力公司还提出,“富力·西溪悦居”和“西溪天堂·悦居”在土地性质、产品定位、价格水平、消费对象等方面差异明显,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对此西溪公司表示,其将不排除采取司法手段解决此次纠纷。
关于该事件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