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今年12月19日过会,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弘药业)正在静静等待中国证监会的批复。而日前一则关于康弘药业涉嫌侵犯常州欧法玛制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欧法玛公司)专利权的消息似乎打破了这一平静。有媒体报道,欧法玛公司在一封实名举报材料中称,康弘药业的一件专利系通过欺骗手段获得,涉嫌专利侵权,目前已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康弘药业在回应中称,目前尚未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如果收到专利诉讼,公司将积极应对,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情况。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资本市场并没有对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权利归属等问题开展实质审查程序,又因我国证券业相关主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专利情况的监管能力较弱,对于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因此,为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在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诚信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提高违法成本,从制度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进行约束和管理。
当事双方各执一词
据了解,双方的专利纷争还得从2年前的一次招投标活动说起。“2012年,我们参与了康弘药业的一次招投标活动,应对方要求,我们向康弘药业提供了公司的核心技术‘全自动多功能高速渗透泵激光打孔机’的具体技术方案、设备详细参数等产品细节,并请我方人员对技术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欧法玛公司总经理马建国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自动多功能高速渗透泵激光打孔机”是由该公司自主开发的新一代高速激光打孔机,并于2011年提交了一件名为“一种全自动多功能高速渗透泵激光打孔机”(专利号:ZL201120008427)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这次招投标失败后,欧法玛公司并未收到康弘药业的任何后续答复。
据马建国介绍,不久后,欧法玛公司在研发另外一项产品进行专利检索时,无意中发现康弘药业也提交了一件名为“一种渗透泵药片激光打孔机”(专利号: ZL20122014185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将此技术应用在其产品“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中,并从中获益。“经过我们比对发现,无论在技术方案,还是主要技术特征上,康弘药业的这件后续改进专利与我们先前的专利高度相似,我们认为对方存在严重抄袭,这种做法有失公道,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建国表示。
对于欧法玛公司的指责,康弘药业也予以回应。“截至目前,我们公司只收到中国证监会转发的举报函,未收到欧法玛公司的诉讼文书。”康弘药业董事会办公室经理邓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举报信中阐述的内容有些歪曲事实,公司已将抗辩理由,以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上报给中国证监会。当记者提出此次事件是否会影响康弘药业未来上市前景时,邓康以公司目前处于缄默期为由不予回复。“如果此事件有最新进展,我们将依法依规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邓康表示。
公开监督重拳整治
记者查阅康弘药业今年8月公开的招股说明书发现,康弘药业并未对“一种渗透泵药片激光打孔机”专利进行描述,只是阐述公司知识产权种类繁多,所涉范围宽广,若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没能及时发现、制止,可能会给公司的产品保护、业务经营和品牌形象带来一定影响,公司面临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那么,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是否会对康弘药业的上市带来影响呢?华东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徐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专利侵权事实被认定,从短期来看,专利侵权诉讼会导致公司的商誉受损,从而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从长期来看,该事件会成为康弘药业公司经营史上的“污点”。
在北京优赛诺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刘斌强看来,欧法玛公司在康弘药业上市关键时期“找茬”,这一时间点的选择有些特殊。“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监管部门必须弄清事实。既不能因为拟上市公司被举报有专利问题就被搁浅上市,这样容易引发恶意举报行为。同时,也不能完全将专利问题视而不见,让一些有问题的拟上市公司‘带病’上市,这是对全体股民乃至于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刘斌强表示。
康弘药业与欧法玛公司的专利纷争虽仍未有定论,却再一次引发业内对创投领域专利问题的重点关注。今年以来,一些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由于信息披露不规范、专利造假、专利权属不清晰、涉嫌专利侵权等各种原因频频被曝光,除了资本市场诚信体制尚不健全等因素外,相关主管部门对于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专利监管的漏洞给了违法者可乘之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专利权经评估后能够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由于资本市场不会对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权利归属等问题进行实质审查,因此,短期内大规模专利申请和购买确实能够提高公司的账面效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这是绝大部分违法者不惜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徐明表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建立“告知承诺”制度,即告知上市公司对其专利信息的真实性、有效进行承诺,一旦存在专利造假的情况,将记录于公报信息中,提高上市公司专利造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