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网站首页 关于台程 业务领域 企业文化 业界新闻 转让信息 法律法规 商标分类 联系我们
  • 台州市台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台州市台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台州市台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台程
    业务领域
    企业文化
    业界新闻
    转让信息
    法律法规
    商标分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台州市台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
        道双江社区卷洞桥路38-2号
    联系人:符先生 13157695553
    传 真:0576-84035577
    电 话:0576-84035577
    Email: 929847412@qq.com
    查询QQ:929847412
    文章正文
    拥有一件中国专利需要多少钱?
    作者:郑焕程 点击数:675 时间:2016/10/15 9:33:28
    导读:2016年9月1日起,最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在可减缴费用种类、申请减缴资格、减缴比例等方面做了不同的调整,那么在新办法下,拥有一件中国专利到底需要多少钱呢?


     


     

    2016年9月1日起,最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在可减缴费用种类、申请减缴资格、减缴比例等方面做了不同的调整,那么在新办法下,拥有一件中国专利到底需要多少钱呢?


    本文将从新办法规定的三种不同类型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不同的减缴比例下的情况入手,计算三种不同类型专利从获得授权当年起算,维持三年、维持六年所需缴纳的官费;发明专利从申请日起算,维持十年、维持二十年所需缴纳的官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日起算,维持十年所需缴纳的官费。




    我们以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单个企业为例,简单总结一下获得一件中国的发明专利需要多少官费。申请阶段需要花费560元,授权时需要390元,合计仅需950元。也就是说,不到一千元就能获得一件发明专利,这个成本比起飞涨的物价和房价,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如果不符合减缴条件,获权成本有所增加,需要4605元,对于企业来说,这个成本也完全能够承受。


    发明专利获权以后,要想维持权利有效,还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年费。年费也是可以按比例减缴的,最多能从授权当年起减缴其后6年的费用。我们还是以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单个企业为例:如果想要维持三年专利权,需要花费1310元;维持六年需要 2090元。如果想要维持更长时间,所需费用会大幅升高,维持十年需要花费8090元,维持二十年需要74090元。究其原因,一是只能减缴授权当年起前六年的年费,如发明专利于第三年授权,则只能减缴第三、四、五、六、七、八这六年的年费;二是后期年费的应缴金额比前期显著增加,而且必须全额缴纳,不可减缴,因此企业持有专利权的成本到后期增幅较大。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当企业独自申请发明专利时,费用减缴或不减缴,需要缴纳的官费在专利授权初期、维持三年和六年时差别较大:减缴时仅需要950元、1310元、2090元,不减缴需要4605元、7005元、12205元,金额差别达到5倍之多;如果继续持有专利到十年、二十年,减缴或不减缴的费用差距会相应减小,维持十年总费用在减缴时需要8090元,不减缴时需要18205元,差距为2倍;维持二十年总费用在减缴时74090元,不减缴时需要84205元,差距仅为10%左右。


    由此可见,对于单个企业来说,获取、持有发明专利的成本,费用减缴或不减缴,短期来看差别较大,但即使不减缴,持有六年的总成本也仅为12205元,且很多地方政府对发明专利的官费有资助、授权后有奖励,对企业自身来说,几乎不需要成本。


    上述费用均为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费,也就是获取和维持发明专利的必须费用。如果由代理机构为企业服务,每件发明专利如增加10000元的代理费。对企业来说,多花一万元看似成本有所提高,但专业服务机构能够帮助制定申请策略、进行专利挖掘和布局、确定适当的保护范围、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对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收益,是非常划算的。





    作者:郑焕程  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流程管理及客户服务部流程主管
    来源:七弦琴资讯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台州市台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双江社区卷洞桥路38-2号 邮编:318020
    电话:0576-84035577 13157695553 符先生 传真:0576-84035577 查询QQ:929847412 E-Mail:929847412@qq.com